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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緩衝區一年9改劃申請 涉2.66萬伙 九成私樓地積比大增 長春社憂政府重新劃界損生境

【明報專訊】政府正檢討后海灣一帶濕地的規劃指引,長春社翻查城規會過去一年接獲濕地緩衝區的申請項目,發現9宗建議的地積比都較原有申請為高,最多高出近20倍,擬建最高25層住宅。長春社稱,有關申請都在發展局去年8月首次表示會研究放寬濕地緩衝區地積比之後提出,若全部獲批,區內增約7.1萬人口、住宅約2.66萬伙,惟私樓佔整體逾九成,質疑是否可紓緩公營房屋供應;另擔心政府重新為濕地劃界,釋放緩衝區內土地發展,將進一步推高區內發展密度,損害濕地生境完整。 發展局:正檢視城規會審批指引 發展局回覆查詢時表示,正聯同相關部門檢視現行的城規會審批指引,以平衡保育與發展為前提,簡化或豁免一些與周邊環境兼容而又不損害濕地生態的發展項目的規劃程序,有關進展會適時公布。 政府過去一年多就后海灣地區一帶規劃先後提出不同方案,去年8月時任發展局長黃偉綸稱會研究放寬濕地緩衝區的地積比,到去年10月時任特首林鄭月娥發表《施政報告》,表示會收回700公頃魚塘濕地,以建立2000公頃的濕地保育區;今年7月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稱,北部都會區內濕地保育區和緩衝區界線將來有可能重劃。 地積比由原來最高0.4倍增至4.14倍 政府研究重劃濕地界線未有結果,發展商已向城規會申請,在濕地緩衝區增加建屋量,且大部分是私樓。長春社翻查過去10年在后海灣地區的發展項目,涉30宗申請,當中18宗已獲批,餘下10宗正處理,兩宗被否決。 該10宗正處理的申請,其中9宗是於發展局去年8月提出研究放寬濕地緩衝區的地積比後提出,地積比由原來的0.2至0.4倍,大增至1.2至4.14倍不等;其中一宗位於元朗南生圍蠔洲路的申請,原有申請提出地積比為0.2,後來發展商再向政府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提出申請,地積比由2.15(私營房屋)至4.14(公營房屋)不等,增幅分別為9.75倍及19.7倍,擬建9幢大廈,預計可容納人口約1萬,申請規模大增。 長春社公共事務主任周藹銓推算,該9宗正處理申請涉及地盤總面積約76.8公頃,當中約九成是私樓;連同其他后海灣區內申請,地盤總面積達389公頃,涉及4.2萬個單位,可容納人口約11.4萬,當中約92%為私樓。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說,政府檢討濕地界線及規劃指引未有結果,發展商已紛紛入紙「試水溫」,部分項目獲批後,再提出建屋密度更高的申請。他指按現有規劃指引,在濕地緩衝區發展須符合濕地無淨損失原則,以維持濕地緩衝區的功能;若日後政府為濕地重新劃界,當中緩衝區被剔出保育範圍,「發展商毋須負上補償濕地的責任」,較現時情况更差。 明報記者 馬耀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