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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6, 2026 星期一 多雲 27° 78%

建屋申樓面豁免 須符能源效益要求

【本報訊】屋宇署早前更新《可持續建築環境》的作業備考,除了總樓面面積寬免表格內加入組裝合成建築法(MiC)外,還將住宅項目能源效益設計加入作為取得「10%發水樓面」的條件之一。 建築物減碳要求提升 按照該份《優化建築設計締造可持續建築環境》作業備考,就申請「10%發水樓面」的準備文件,新增了須就住宅或綜合項目,預備符合規定的能源效益設計及建造規定,並且將提供建築物能源效益報告列入獲寬免樓面的6項要求之一。反映政府對於住宅建築物的減碳、節能要求進一步提升。 同時,原本指引提及發展商就項目獲屋宇署批出入伙紙後6個月內,要向香港綠色建築議會取得BEAM Plus最終認證,新指引將期間改為18個月。 另一方面,指引內的附件亦有一系列寬免總樓面面積的項目選表,更新後的指引,增設了組裝合成建築法(MiC)作為額外綠色設計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