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級消防隊長被指訛稱購買物業自住,以欺詐銀行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向他批出約780萬元的八成按揭貸款。他現被控兩項欺詐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案件押後8月23日在區院再提堂。裁判官准被告繼續以5萬元保釋候訊。
被指訛稱自住 准保候訊
被告許智豐(38歲)報稱高級消防隊長,被控於2020年4月16日至7月8日藉作欺騙,即在按揭貸款申請中,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他在購買太子道東「譽.港灣」7座一個單位後會佔用該物業,意圖詐騙而使工銀亞洲批准上述按揭貸款申請,批出一筆港幣7,791,742.73港元貸款,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致工銀亞洲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另一欺詐罪則指被告於上述同日藉作欺騙,即在按揭保險計劃,向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他會入住上述單位,意圖詐騙而誘使按證保險公司批准上述按揭貸款保險申請,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導致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案件編號:ESCC 146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