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物業買家,控告他涉嫌訛稱購買一個單位自住,以欺詐一間銀行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向其批出一筆約780萬元的八成按揭貸款。他獲准保釋,明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被告許智豐(38歲)為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被告於2020年4月以965萬元購入一個新蒲崗私人住宅物業,並按按揭保險計劃向工銀亞洲申請按揭貸款。
稱單位自住 批貸後即租出
控罪指他涉嫌於2020年4月16日至7月8日期間,向工銀亞洲及按證保險公司虛假地表示,在完成購買上述物業後他會佔用該物業,意圖詐騙而誘使工銀亞洲批准其按揭貸款申請和向他批出一筆共約780萬元貸款,以及按證保險公司批准該按揭貸款的保險申請。廉署調查顯示,工銀亞洲批准該按揭貸款後,該物業隨即租出。
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的指引,銀行須遵守物業按揭貸款的按揭成數上限規定。銀行參與按證保險公司的按揭保險計劃,可為600萬至1,000萬元的自住物業提供最高八成按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