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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助房委建公屋是「雙輸」

【明報專訊】對於有呼聲要求市建局參與公營房屋發展,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昨日表示,做法財務上不可行,而由房委會向市建局購入已平整土地亦屬昂貴選項,因房委會買地後可興建的單位,比投放同等資源於政府撥地的少,同時會減少私人住宅供應,是市建局和房委會「雙輸」局面。 稱倘自行建公屋 資金「有出無入」 韋志成昨於網誌舉例,市區重建局近年在土瓜灣完成6個重建項目清場,可提供約2300個私樓單位,有關收購及補償等開支逾140億元,若將項目土地撥作公屋發展,局方便無法透過土地招標收取前期款項,導致財政儲備「有出無入」,影響市區更新工作。 他續指,若房委會向市建局補償140億元以獲取土地建公屋,以每個公營房屋單位平均約300平方呎計,料可建4000單位,但房委會若以同等資源在政府撥出的土地發展,以單位成本約65萬元估算,則可建約2.1萬單位。 韋志成認為,由房委會向市建局購入已平整土地建公屋屬「非常昂貴的選項」,一方面減少私樓供應,亦會減少公屋數量,令房委會及市建局「雙輸」。他亦說,房委會和房協推行公營房屋發展極富經驗,市建局料不會做得更快更好,若市建局興建單位後轉交房委會管理,額外的質量監管和驗收程序亦需時。 「力之所及」下研首置單位 韋又說,市建局可在「力之所及」下,研究在部分規模較大和發展潛力較高等的項目發展首置單位,其中土瓜灣靠背壟道/浙江街的公務員合作社重建項目,可提供約1000個首置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