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一月 23, 2024 星期六 微雨 21° 69%

新業主告賣家隱瞞凶宅 代理鏈家稱回購

【明報專訊】近日,四川成都一男子透過代理買入二手單位,入住後卻發現是「凶宅」,維權無門之後起訴前業主和地產代理。代理方面昨日表示,會按流程回購。 男為結婚置業 女悉事「不來他家住」 「澎湃新聞」報道,一名向姓男子今年初透過內地知名物業代理機構「鏈家」,以157萬餘人民幣買入成都一個二手單位。至3月,他從鄰居處得知新購單位曾發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在2020年1月該戶一名幼童墮樓身亡,意味其買到的是「凶宅」。但睇樓及簽約期間,地產代理和前業主都不曾告知有關情况。向男希望取消交易,隨後其微信卻被前業主「拉黑」,代理方面亦自稱「受害者」,於是近日以「故意欺詐隱瞞構成嚴重違約」為由,入稟法院起訴前業主及代理公司。目前法院已受理。 向男指出,單位原本為準備結婚而購,女友知曉事件後「都不來他家住了」,稱再不解決此事,「就要耽擱終身大事了」。昨日,鏈家方面回應稱,會按相關流程回購該房屋並退還佣金。如同香港,內地目前對「凶宅」概念並無清晰定義,但法院主張賣方有義務告知此類情况,買方亦有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