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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按揭貸款 蘇錦樑弟加監至75月

2022-07-15    經濟日報
【本報訊】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胞弟蘇錦威,涉於8年與他人擅以律師行客人物業申請2,000萬元按揭貸款,兩人被判囚47個月及30個月。 律政司向上訴庭申請覆核蘇錦威刑期獲批,改判監6年3個月。 涉案人士為蘇錦威(45歲)蘇潤餘(53歲),案發時分別為法律文員及法律行政人員,蘇潤餘同時是離岸公司CAL的董事。 律政司指答辯屬狡辯 質疑悔意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就蘇錦威之判刑過輕,批准律政司就其中兩項欺詐罪刑期覆核申請,改判監9年,基於區域法院最高刑罰為7年,以及本案屬覆核及上調幅度較大,減刑至6年3個月。 蘇錦威一方聲稱早於被捕前償還全數款項,律政司認為所謂還款是掩飾其他罪行,部分還款亦是由其胞姐負責。律政司一方續指,蘇錦威作為法律文員,極度嚴重違反誠信,無中生有地擅自以虛假文書替客戶申請大額貸款,審訊時答辯方向亦屬狡辯,質疑當中悔意。 上訴人蘇潤餘一方就定罪提出上訴時指,蘇錦威是案件始作俑者,上訴人因相信他才行事,故上訴人亦是受害者。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彭寶琴;案件編號:CAAR7、CACC6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