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擬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共同申請人的範圍,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論有無繳存住房公積金,均可作為共同申請人。業內人士指出,此舉相當於借父母之力,增加住房貸款額度,有利促進購房者提高購房積極性。
深圳市住建局發布關於向社會公開徵求《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新規擬明確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論有無繳存住房公積金均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同時還明確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購房人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此表示,通過此類做法使得購房者的工資或收入評估會提高,進而可以貸到更多的公積金額度。這也就是相當於借父母等之力,來增大貸款的能力和貸款的資金。這樣做也使公積金貸款變得更為寬鬆,將進一步降低購房者的購房成本,促進購房者購房積極性的提高。
配偶父母子女 可共同申請
對於深圳擬發布的新政是否等同於「一人購房全家幫」的問題,嚴躍進認為「和此前做法還是有點差異」。他表示,這種沒有直接幫忙還貸款,僅相當於增加了貸款的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