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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邦發展未遵令復原狀 官准再召專家證人 相思灣村違建道路案 7•19續審

2022-06-30    東方日報
【本報訊】西貢相思灣村被揭有人非法於綠化地帶上違法建路再借勢發展,涉事公司中邦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中邦)去年被規劃署票控「沒有遵從恢復原狀通知書」罪,去年4月被判罰款8.07萬元。惟直至去年8月,中邦仍未恢復土地原狀,規劃署遂再次票控中邦。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繼續進行單方面聆訊,控方原本作結案陳詞,但在主審裁判官就證供提出疑問後,決定重啟舉證程序,再傳召專家證人作供。結果裁判官決定將案押後至7月19日續審。 中邦一直缺席聆訊 傳票指,被告中邦發展有限公司於2021年6月16日至8月10日,沒有遵從日期為2019年11月12日的通知書命令,將涉案土地恢復原狀。自案件開審以來,中邦一直沒派代表應訊,由控方單方面舉證。 裁判官昨於控方結案陳詞期間提出,控方呈堂的地政署文件及地界索引,內容均包含免責聲明,列明土地界線不可視為最終定界,地段面積應小心處理,量度面積與註冊面積可以相距甚遠,裁判官因此對地界的準確性表示關注。控方遂申請重啟控方案情,傳召一名專家證人就此方面作供。 裁判官考慮後決定批准控方申請,但只限納入一份新的專家報告,而且該專家不可就本案事實給予意見,只可就早前呈堂的索引圖上的黑色地段是否有經過測量、以及相關文件的免責聲明給予證供。裁判官下令控方須在7月14日或之前向法庭及被告提交專家報告,案件將押後至7月19日續審。案件編號:STS 732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