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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地契2025年到期 絕大部分個案均可續期

【本報訊】地契「2047大限」到期引起關注,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指,2047年6月29日前共有2,400份地契到期,最早一批2025年到期,強調絕大部分個案均可續期,強調2047年不是一個期限。 黃偉綸昨日書面回覆指,政府1997年7月曾經發出政策聲明,稱沒有續期權利的地契期滿後由政府酌情續期50年而毋須補地價,地政總署除了基於政策考慮作特別用途的契約外,絕大部分個案均續期,強調2047年從來不是一個期限。 至於地政總署統計指,今日起至2047年6月29日,約有2,400個一般商業、住宅或工業地契陸續到期,最早一批涉及大約50個地段將於2025年到期。 在2047年6月30日當天到期的大量土地契約,黃偉綸只是提及,地政總署正繼續整理有關資料,有關工作進展理想,相信可如期於今年年底完成,未有明確回答到有多少地契當日到期。 黃偉綸透露,現有機制下,如果土地業主或所有業權人一致同意,地政總署將會續簽續期文件,但如果出現業主們未能一致同意情況,則會在到期日將新地契批給財政長長司法團,再按不同業權分數轉讓給小業主。因為手續比較複雜,政府正探討有否其他安排,以較精簡程序為地契續期,包括探討能否透過法例減省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