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2
經濟日報
立法會二讀住宅租金稅項扣稅的條例草案,每個課稅年度扣稅上限10萬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期望,草案在立法會夏季休會前獲通過,下個課稅年度可實施。
租賃須蓋印花 料43萬人受惠
許正宇表示,措施旨在減輕沒持有住宅物業納稅人的負擔,每個課稅年度扣稅上限10萬元,不設扣除年期限制,有關物業需要為納稅人用作主要居所的地方,所訂租賃亦須已加蓋印花,料43萬人受惠,政府稅收減少33億元。
6情況不適用 防止濫用避稅
為確保措施有針對性、防止濫用,並避免構成雙重稅務利益或用作避稅,許正宇表示,草案訂明不適用範圍,包括:(1)納稅人或同住配偶是香港住宅的法定及實益擁有人;(2)出租住宅物業的業主或主租客,是納稅人或配偶的相聯者;(3)納稅人或同住配偶已獲僱主提供居所;(4)納稅人或同住配偶是公屋單位租客或認可佔用人;(5)租住處所不可作住宅用途,或租賃受法律或政府租契禁止;(6)納稅人或配偶就有關處所與業主簽訂了租賃購買協議等。
許正宇續指,合資格納稅人可在今年的報稅表上,填報預計租金資料,待草案通過之後,稅局會在評定下個課稅年度應繳稅項時扣除。
作者:林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