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5年政府擬收地500公頃,並出招理順收地賠償,包括賠償機制由4級制變2級制,提高賠償額6成,並修訂計算補償率的公式等,政府預算收地開支額外增1成即約63億元,有助加快落實北部都會區發展。
政府大舉收地,按照當局估計單是未來5年將斥逾600億元收地500公頃,為減少收地期間遇到的阻力,政府繼2018年修訂寮屋住戶及棕地業務經營者的特惠補償安排後,昨日公布針對遭收地的業主,修訂收地賠償機制。
首先,過往原有4級的特惠補償率機制改為2級制,分別為第1級的收地作發展用途(包括新發展區、住宅、經濟用地及主要基建等),以及屬於第2級的收地作非發展用途(包括鄉村改善工程及保育等用途)。
農地每呎補償 高達1510元
在新制下,新市鎮外的農地收地作興建公營房屋,地主仍能發與新市鎮同等的第1級別補償金,補償金額將會較舊制的「乙級」賠償增加6成。以最新5月3日起的價格計算,第1級別的農地補償金高達每呎1,510元,而「乙級」農地則只有944元。
而「第2級別」補償金則較以往鄉郊改善工程一般所獲的「丙級」補償金,補償金額增加兩成,相較舊制的「丁級」補償更高出1倍(見表)。
發展局發言人指,過往收地不時遇到業權人質疑,收地範圍跟新市鎮僅相差隔一街,賠償金額卻相差甚遠,而當局亦考慮到北部都會區下的新項目發展不再局限於新市鎮範圍,故此以新市鎮劃分補償金額機制漸失意義。他又指出,修訂機制並不是為加快落實北部都會區等計劃,惟客觀效果有望加快發展流程。
新機制即日起生效,並將會適用於早前已經展開收地的10個項目,據發展局估計,改制後政府未來5年收地所須支付的收地賠償開支,將會增加約1成或63億元,包括50億元來自調高「乙級」至第1級別補償,將會提供近12萬個公營房屋單位。
其次,地政總署亦決定由1988年沿用至今,計算分區補償率的方程式,由以往計算沙田、屯門及荃灣外,新增「元朗」及「粉嶺和上水」,在調整後,第1級別農地的補償率將由上月的1,302元,上調16%至今個月的1,510元。最後則為放寬現有針對棕地業務經營者的補償安排(見另文--「棕地特惠津貼資格 營運期降至2年」)。
鄉事派:日後收地較順利
鄉事派、十八鄉鄉事委員會前主席梁福元稱,鄉議局及持份者多年反映賠償問題後,總算有所進展,認為新機制對業權人較公平,拉近跟市場上農地價格差距,相信對於政府日後收地會較為順利。
至於測量師學會前會長劉振江認為,改制方向正確,收地賠償大幅上調後,相信大地主、發展商都會較為滿意,日後收地將會較為順利,遇到發生衝突機會減少;而民建聯發展事務發言人劉國勳指,做法合理並「貼市」值得支持。
作者:余敏欽
責任編輯:黃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