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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屍遊街案青年涉謀殺提堂 6•27再訊

2022-05-03    東方日報
聽控罪清晰回答「明白」 無申保釋 元朗男子涉嫌謀殺同居女友,並在翌日清晨拖屍遊街案,涉事的3男一女被警方拘捕,女死者男友被控謀殺罪,而同住的3人則被控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昨天於屯門法院提堂,4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施祖堯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6月27日再訊,待控方作進一步調查。死者男友沒有保釋申請,另外3人提出保釋申請,但被法庭否決,4人還押懲教看管。 3男一女被告依次是吳家聲(25歲,無業)、蔡志朗(31歲,倉務員)、鄭沛雯(28歲,家庭主婦)及陳穎康(27歲,倉務員)。吳被控於2022年4月28日至29日之間,在新界元朗洪水橋田廈路富安花苑某單位謀殺女子葉芷清(30歲);蔡、鄭、陳被控於同日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葉芷清的屍體。庭上所見,吳身形矮小偏瘦,目測不高於1.6米,他聽取控罪後以清晰聲線回答「明白」。案中唯一的鄭姓女被告,身形嬌小,在提訊過程一直皺眉並不時抽泣。 另3男女控阻埋屍體 申保釋被拒 昨早甫開庭便處理本宗謀殺案的提訊,4名被告由警員押進犯人欄依次站列,並無交談。法庭書記向4人讀出控罪,他們均表示明白。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6月27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4人都有律師代表,辯方不反對押後,吳沒有保釋申請,另3人則有申請,但遭控方反對。控方指本案控罪的性質嚴重,並向裁判官簡述案情及交代調查進度,辯方律師則交代被告背景及提出保釋條件。 裁判官考慮過後決定拒絕所有被告的保釋申請,指出控罪性質嚴重,擔心各被告會不依期歸押,3人保留每8天覆核保釋申請的權利,他們將於5月10日再被帶上屯門法院申請保釋。 死者房內有血漬 另檢通渠水木棍 據了解,4名被告與死者同住在案發單位,吳與死者同住一間房;蔡及鄭此對夫婦則住另一房,兩人育有兩名3歲及4歲的子女;陳亦同住在該單位。據悉警方在死者房間發現血漬,屋內有用過的通渠水、保鮮膜、染血拳套、錘仔、木棍等。案件編號:TMCC 60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