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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26, 2026 星期四 短暫陽光 27° 67%

涉套丁串騙地署 發展商區議員候審

【本報訊】廉署早前就元朗丁屋物業發展項目懷疑涉及貪污詐騙採取執法行動,發展商負責人及元朗區議員涉於14年間詐騙地政總署批出建屋牌照,兩人昨就1項串謀詐騙罪提堂。 暫准保釋 押後7月再訊 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7月再訊,其間兩人准保釋。 被告王光榮(72歲),榮佳建築有限公司負責人,報稱事務律師;程振明(65歲),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報稱區議員,兩人同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25日,以待廉署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代表律師申請保釋,控方不反對申請。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再訊,兩名被告分別准以現金50萬及20萬保釋候訊,其間不得離開香港、直接或間接騷擾控方證人,須交出旅遊證件,每月到警署報到及居住在報稱地址。 禁離港 每月警署報到 控罪指,兩人於2005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7日期間,在香港一同及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詐騙香港特別行政區地政總署,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根據「新界小型屋宇政策」(「該政策」)申請建屋牌照以興建小型屋宇的每名申請人,為位於水蕉新村的有關土地地段(「該土地」)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就該土地申請上述建屋牌照。 控罪指,兩人虛假地表示上述申請人從未與任何人士或多名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讓與、處置或其他方式處理該土地或該土地的任何部分或其任何權益或上述申請人在及對該土地的權利。 控罪續指,兩人虛假地表示上述申請人從未作出亦無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其根據該政策獲得的權利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因而誘使地政總署署長及其職員違反其公共職責而行事,即向上述申請人批出建屋牌照。 裁判官:梁嘉琪;案件編號:ESCC485/2022;7月25日再訊。 責任編輯:吳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