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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鑽縫強拍 老麵店恐結業 麗新將業權「三合一」符門檻

2014-09-11    明報
【明報專訊】屹立深水埗基隆街38年的馳名老舖「兩發麵廠」,多年來拒絕發展商麗新發展收購,令麗新集合全幢舊樓逾85%業權也不能統一發展。不過,隨着2010年政府將強制拍賣(「強拍」)門檻由九成降至八成,麗新其後將1至5樓每層3伙打通為1伙,令每個單位業權份數均超過一成,符合八成強拍要求,麗新亦隨即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強拍令,麵廠面臨被強制出售。麵廠指發展商打通住宅以滿足強拍申請,做法是「走法律罅」,扼殺本港傳統小店生存空間。 麗新﹕提收購未獲回覆 麗新發展發言人回應,今年6月提出收購麵廠,至今未獲回覆,公司遂於8月底申請入紙強拍。據了解,麗新6月開價2000萬元收購,麵廠還價6000萬元;8月麗新加價至2450萬元或以「舖換舖」加200萬元搬遷賠償,麵廠沒再回覆。 林鄭曾稱麵廠不合強拍資格 發展局2010年放寬強拍門檻,由以往須集齊90%業權,降低至80%業權或以上,但要符合3個條件之一(見表),其中住宅大廈樓齡要達50年,或大廈屬只有4至9個單位的小型大廈,每個單位佔業權多於一成。政策原意是助小型樓加快重建釋放潛力。兩發麵廠位於有38年樓齡的銀基樓,樓高5層共15個住宅單位,以及兩個地舖。數年前立法會向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跟進麵廠求助個案時,林太在公開會議上澄清銀基樓不符合「八成強拍」資格。 15伙變5伙 每伙業權逾一成符門檻 不過,麗新發展旗下公司「美裕投資」那時已全數收購銀基樓單位及1個地舖,集齊85.7%業權。美裕投資至去年5月底向土地註冊處申請合併每層單位業權,每層3伙合併為1伙,令大廈由15個單位減至5個單位,每個佔業權由4.8%增加兩倍至14.3%(逾一成),變相符合申請八成強拍資格。 兩發麵廠1976年購入銀基樓地舖經營門市,是區內馳名老舖。二哥楊宜興說,一旦麵廠要逼遷,「最唔捨得都係一班熟客、街坊同員工」,並指有不少市民專程「跨區」捧場,當中以蝦子麵及自創的牛肝菌麵最著名。楊宜興稱地舖是父親祖業,而林鄭月娥曾說大廈不符合強拍條件,原以為可繼續經營。他對發展商打通單位合併業權的做法感到驚訝,認為是走法律罅,「希望林鄭尊重吓小市民嘅權益,出嚟交代番究竟發展商咁做係咪合法」。 深水埗兩發麵廠申延期強拍 他又強調只想繼續做生意,與發展商出價多少無關,「當時還價6000萬元都是希望發展商知難而退,並非決心要賣」,他說已向土審處申請延期強拍。三弟楊丁賢慨嘆強拍扼殺許多小型老舖的生存空間,「最壞情况下只能選擇結業,不會考慮在內地設廠,因為希望所有麵餅都是本港製造」。 指不符政策原意 土盟倡堵漏洞 協助麵廠的土地正義聯盟成員王浩賢指出,首次發現有發展商透過合併業權申請強拍,認為與強拍立法原意不符。他說,麵廠已去信發展局及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促請當局釐清是否容許發展商這種做法,要求堵塞漏洞,否則其他發展商會效法。發展局表示,基隆街54至56號的個案與其他個案一樣,必須符合強拍申請門檻及要求,否則審裁處不得作出售賣令,並稱政策目標之一,是要幫助一些如只有5至9個單位的失修舊樓可重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