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9
經濟日報
【本報訊】九華徑上村寮屋戶指於20年前獲政府容許居住於有關地段,惟於去年9月遭地政總署錯誤終止協議,並要求住戶停止居住於該地段。該戶日前入稟高院,要求禁制政府收回有關用地。
指地政總署錯誤終止協議
原告梁振生,答辯人律政司司長。入稟狀指政府為九華徑上村兩門牌之擁有人,2002年10月原告與代表政府的房委會達協議,政府同意准原告居於有關地段,及容許原告保留已興建構築物,原告不得未經政府同意下違反寮屋管制政策、改動或擴建有關構築物,以換取原告放棄與政府間的司法覆核訴訟,最終訴訟於同月以同意傳票方式處理。
入稟狀指,協議條款包括原告獲批之許可證不可被撤銷,除非政府取消整個寮屋管制政策或收回土地作發展用途,或原告違反現有的寮屋管制政策。
入稟狀續指,2021年9月,地政總署署長(荃灣葵青地政署寮屋管制隊)錯誤終止有關協議,指原告改動及改變構築物用途,要求原告於同年12月28日終止有關土地佔用權。原告遂入稟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制政府收回土地,以及聲明原告具不可撤銷許可證佔用該土地。
入稟狀編號:HCA16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