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6
明報
【明報專訊】下星期起,翻查土地紀錄及公司註冊文件將會推行「實名制」,令被收緊的查冊安排增至6項(見表)。2019年起,政府逐步改動公眾查閱不同公開資料的條件,涵蓋生死紀錄、車牌資料以至公司註冊文件等,亦動用執法權力檢控,首次因此控告傳媒。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稱,公共登記冊設立的目的由部門各自制定,資料使用者的用途需與其設立目的相符,豁免安排則按實際情况而定。
蔡玉玲查車牌 虛假陳述罪成
更改車牌查冊安排早於前年開始收緊。香港電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曾使用車牌資料,追查7.21元朗襲擊事件,並選取查閱用途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在今年中被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成,是首次有記者因此惹上官非;運輸署事後被揭2019年在無公布下,於查閱車牌申請書的用途中刪去「其他」選項,將之改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亦分階段收緊公司註冊處查冊安排,董事可用通訊地址代替住址,及拒絕讓公眾查閱其完整身分證號碼;7類可申請取閱上述資料的指明人士為公職人員、律師、會計師等。
私隱署:設立目的各部門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稱,所有查冊者須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從公共登記冊收集的個人資料,只可用於設立登記冊時的目的,而設立目的「由部門按相關法例及政策制定」。公署補充,《私隱條例》有豁免條文,讓資料使用者可使用收集到的個人資料於新目的,例如新聞活動,惟須按個別實際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