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8
明報
【明報專訊】劏房租管措施最快今年底實施。測量師學會認為目前措施未能解決劏房居住環境及安全問題,需同時提高業主及住戶的安全意識;並建議政府給業主誘因,提供煙霧探測器、滅火筒等消防設備;另針對劏房安全及衛生訂立一套「最基本、最簡單」的標準方案,冀逐步取締不合規格的劏房,減低隱患。
需予誘因 業主提供防火設備
學會產業測量組主席陳致馨表示,劏房租管措施是一個保障住戶的方案,但看不到解決劏房居住環境、樓宇供應等實質效用。他說政府已表明設立租管,是避免劏房住戶受剝削,不等於將違規的劏房合法化。
為加強保障劏房戶,陳認為政府可給予業主誘因,例如可容許業主將續租的租金加幅上限,可稍增至12%至15%,但同時要求業主需為劏房提供煙霧探測器及滅火筒、維持劏房通道1.1至1.2米、改善渠管等,達至最基本的安全要求;並建議為劏房安全標準設定「最低」門檻,「例如要有煙霧頭,要有幾多米通道,或者有幾多個滅火器,起碼政府鼓勵業主減低風險」。他又指部分作劏房的工廈,其實仍有不少工業用途,猶如「計時炸彈」。
倡設基本衛生標準 取締不合格者
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黃健兒表示,樂見政府設立劏房租管,但認為只是一個起步點,始終仍未解決劏房問題,特別是安全與衛生問題。他指現時大部分劏房未能滿足法例上的安全與衛生標準,需分短中長期處理,建議短期內政府可考慮設立一個酌情的「臨時方案」,「有無一些最基本,叫做可接受的最低安全標準,讓劏房業主可跟隨?」
他又建議設立評核制度,以逐步取締不合規格的劏房;另亦要提高劏房業主及住戶的安全意識,例如要求業主分間單位時,應參考《建築物條例》及《消防安全條例》等;中長期始終需增加公營及過渡房屋供應。
黃料政府推出劏房租管後,市場上供應的劏房數目不會減少,但對新增劏房供應有一定影響,建議政府定期如每兩年檢視措施成效,了解是否符合社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