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1
明報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昨提及構思要求房委會代政府向輪候公屋逾3年的申請人支付現金津貼,引起各界關注。早在20年前,房委會曾研究為輪候冊家庭推出租金津貼,冀以租津代替興建公屋,因房委會財政緊絀及內部反對,最終2003年決定擱置,連實施約2年的長者租津試驗計劃亦要逐步撤銷。
長者租津試行兩年撤銷
2000年10月時任特首董建華發表《施政報告》,提出在2001年研究為輪候公屋長者提供租屋津貼,代替租住公屋,當時政府的想法不止限於輪候公屋長者,目標是推廣至一般輪候家庭。由於樓市低迷,政府及後對房策連番大動作調整,加上輪候公屋平均時間縮短至約2年,較3年上樓承諾短,房委會當時亦面對龐大財赤,內部研究認為推行輪候公屋租金津貼會出現滾雪球效應,故2001年8月試行的長者租津,至2003年逐步撤銷,一般輪候公屋家庭租津更束之高閣。
(2021年施政報告·房屋土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