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4
明報
【明報專訊】逾百名新界原居民不滿政府保育大嶼山大蠔河禁止發展,早前用挖土機破壞河口紅樹林以示不滿。村民聲稱政府昔日發展北大嶼山公路令河口由農地變成紅樹林,之後提出保育是剝奪他們在土地上復耕和建丁屋權利。本報透過比對高空圖及土地查冊卻發現,該處紅樹林至少存在30年,而村民早在1990年代已把逾九成保育區及其周邊土地售予多間私人公司,未見有保留土地復耕迹象,至近期卻要求政府規劃更多土地興建丁屋。
林氏原居民目前只持有河口保育區及周邊約3.5萬平方呎土地(以陸地計算,未計河水淹沒泥灘),佔區內約11%。代表村民的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接受查詢時表示,對於村民爭取要復耕及建丁屋的土地早已賣予發展商,他說﹕「可能有村民對土地(界線)不清晰,造成誤會。」他又稱,有村民希望落葉歸根,把私人土地用作復耕或租予市民假日耕種用途,鄉議局強調不鼓勵及支持村民佔用已賣出的地皮復耕。他又重申,興建北大嶼公路影響海灣水流,「多咗淤泥累積(河口),加上紅樹林鹹淡水都生長得,先有這麼多」。他形容﹕「呢個係雞同雞蛋邊個先嘅問題,見仁見智。」
林偉強認破壞紅樹林做法有爭議
他承認破壞紅樹林做法有爭議,「鄉議局都唔想居民封村造成公眾不安,但亦希望政府理解民情,比如有人喺你屋企後花園BBQ,你都會不高興啦!」他期望村民及環保人士能平心靜氣,給予空間村民謀生。
另邊廂,正着手調查村民破壞紅樹林行動的規劃署指出,職員上周曾到達白芒村及牛牯朗村,但前往保育區的小徑部屬私人土地,被設置閘門,職員暫未能進入,規劃署會繼續派員嘗試進入該地點調查。
城規會今年3月底把《大蠔發展審批地區草圖》刊憲,把大蠔約4.64 公頃(佔全區不足1%)的土地指定為保育區(SSSI),涵蓋大蠔河及河口泥灘等,日後村民在區內復耕要向城規會申請,另申請在區內及邊界附近建丁屋亦會受阻。
紅樹林1984年早現
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聯同一班村民上月底到現場破壞紅樹林,表示要宣示「主權」。村民反對該區劃為保育地帶,主因是質疑政府昔日為建機鐵及北大嶼山幹線,封閉了大蠔河河口,河口農地慢慢被破壞,形成紅樹林。現在政府提出保育,是剝奪村民作為「私人地主」的權利,不能在該處及周邊不能建丁屋,亦難以復耕。
不過,本報偵查發現,村民說法與現實有異(見表),其中地政總署1984年所拍下的航空圖顯示,該處紅樹林早在1984年已出現,早於高速公路工程,紅樹林內的保育區一直未見有農地。反而遠離保育區的部分土地,在1984年有小量農地,但至1994年已消失不見。
九成土地陸續被5公司收購
另外,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被村民破壞的紅樹林地點,原來大部分早被村民出售套現,只剩小量由村民擁有。本報核查大蠔河口一帶共32.6萬呎土地,顯示被破壞地點在內有九成土地在90年代陸續被5間公司收購,當中「祥太發展有限公司」持有最多土地,佔52%即16.8萬呎,是保育區範圍的大地主(見圖)。
祥太董事分別為黃永恩及曾美萍。曾美萍任董事的另一公司,去年曾與新地合作在大埔松嶺地申建住宅,但被城規會否決,建議交政府改作公屋發展。新地發言人回應表示,對於有報道指大蠔紅樹林受到破壞,新地事前全不知情,事件與該公司無關。
長春社質疑紅樹林復耕說法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指出,村內的原居民早計劃出售地皮,而紅樹林一帶屬鹹淡水交界,難以耕作,質疑復耕說法。他昨日高空觀察紅樹林後指出,有關保育帶有重要生態,但目前紅樹林已遭嚴重破壞,恐怕要數年才能重生,而被破壞的紅樹林範圍根本不屬於原居民的土地,不明白為何規劃署至今仍未執法。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