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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一哥佔官地 地署逾年未執管 上月稱「近日」拒租地申請 本研社質疑鼓勵先霸後租

【明報專訊】本報去年先後揭發香港輔助警察隊總監楊祖賜及現任大埔分區指揮官的警司劉肇邦捲入霸地及僭建醜聞,事隔逾年,記者追查發現,兩人偕家人分別擁有的西貢獨立屋被揭霸官地後,隨即向地政總署提出「規範化申請」,以租用佔用的官地;其間署方既無採取執管行動,亦未有遵循4年前作出的政策承諾,即於三周內決定是否受理申請並對佔用人徵收罰款。 本報引用《公開資料守則》查詢後,該署上月回覆稱,已於「近日」拒絕該兩宗租地申請,並限令申請人於上周四(9日)前停止佔地。不過,限期過後,記者前日(11日)再到場觀察,被佔官地仍被圍在獨立屋範圍內。本土研究社批評,地署花了約15個月純粹確認申請不合資格是「不合理地長」,是繼續鼓勵先霸後租,又關注署方有否追收佔用人10年以上的霸地租金。 明報記者 陳惠恩 地署曾承諾3周內決定受理申請否 今處理楊祖賜個案花15個月 翻查資料,申訴專員公署早於2016年發表報告,批評地政總署處理規範化申請緩慢,讓違規者零成本賺得時間佔用官地;地署其後公布加強執管及收緊申請措施,承諾日後會在目標3星期內決定是否「受理申請」,若受理則會先收罰款,避免申請人等候審批期間無償霸地。 本報去年5月先後報道,楊祖賜和劉肇邦與家人分別於2011年及2007年購入位於西貢北港新村的兩間相鄰獨立屋均涉嫌有僭建物,另外兩物業範圍亦各自佔用了政府土地,地署當時一度飭令停止佔用;惟記者近月數度到場觀察,發現官地仍被佔用。據地理資訊圖網站,楊氏的獨立屋所佔官地面積約670平方呎,涉及部分行人路;據記者觀察,被佔官地遭物業的圍牆圍封,以致圍牆外行人路最窄一段只闊約1.2米,僅夠兩人並肩經過。毗鄰原屬劉肇邦與家人的獨立屋,則佔用了約40平方呎官地。 記者跟進發現,佔用人已相繼向地署提出租地申請,記者今年7月初向地政總署查詢兩宗申請提出的日期、受理日期和涉及需繳付之懲罰金額等,署方謹回覆「現階段沒有補充」。記者其後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再查詢,西貢地政處約一個月後於8月12日回覆,指業權人去年5月提交租地申請,處方於「近日」拒絕申請。換言之由提出申請至被拒,需時約一年三個月。 就兩宗個案的處理過程,本報再向地署查詢是否違反當年政策承諾,署方本月初回覆稱,每宗個案複雜程度不一,搜集資料過程及所需處理時間「視乎個案情况」;又稱分區地政處就兩宗個案考慮了基本條件,包括官地是否不可獨立出租給其他人、短期內沒有其他用途、如批准申請會否對附近帶來不良影響等,最終認為申請不符既定要求。署方又稱,由於未能進一步處理申請,「未有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當局限9•9前停止佔用官地 楊:已委測量師處理問題 地署已在楊祖賜住所圍牆外掛上8月11日發出的告示,限令該屋與毗鄰獨立屋業權人本月9日前停止佔用官地。記者在限期過後兩日再往觀察,兩屋的圍牆蓋上帆布,但仍未拆牆交還官地。楊祖賜早前透過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稱,過去一年已委託專業土地測量師依合法途徑,處理自遷入前已存在多年的政府土地使用問題,亦已全力配合政府部門。 至於原屬劉肇邦與家人的獨立屋,亦須在限期前停佔官地。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該全棟3層的物業剛於今年7月易手。劉肇邦一年前回應事件時曾透露,該屋當時已租予他人。 涉公帑 本研社促追10多年租金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地署「用了一年多純粹去確認不符合資格,時間不合理地長」,與向公眾作出的承諾不符,「其間暫緩執管不但愚蠢,更助長違規者霸地」;他舉例指沙田同類村屋屋苑一幅獲批規範化的官地,一平方呎月租15至17元,認為即使上述申請不獲批,署方亦要追討自霸地當日起的租金,否則是「返轉頭免去他們10多年租金,令公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