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揭發有詐騙集團利用虛假身分證,聲稱遺失樓契,串謀盜取8個物業的業權,再將物業抵押或轉售圖利。有律師指出,涉案物業的新業主如對非法交易不知情,業權是歸新業主所有,原業主可透過民事訴訟追討賠償,但估計難以追回單位,或只能追討相關樓價。
原業主「或追唔番層樓」 可索償
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表示,如果買家是以「真金白銀」、完全無理由相信有關交易為非法的話,業權是歸他所有。他說,原業主或親人若發現物業被盜,可透過民事訴訟追討賠償,「可能追唔番層樓,而係追番樓價」,若騙徒的資產被凍結,可用作賠償訴訟人;訴訟人亦可追究處理樓宇買賣的律師有否涉及疏忽,或是否與疑犯有關。
倘客稱失樓契 律師:證身分方辦宣誓
熟悉樓宇買賣的律師謝天良表示,如有顧客聲稱遺失樓契,最理想的做法是聯絡當年處理買樓的律師,在該律師樓辦理宣誓聲明,解釋遺失樓契原因、何時發現遺失等。他說,如有新顧客到訪律師樓,聲稱遺失樓契,他會先要求對方報警,然後查核對方是否「假業主」,包括要求提供差餉、水電費單據,以及查看身分證正本;若信納對方身分,便辦理宣誓聲明,其後再到土地註冊處申領樓契鑑證副本。他說,若該名業主其後希望賣樓,便要視乎買家委託的律師是否接受業主早前的宣誓聲明,若接受便可完成買賣。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昨透過書面回應,稱得知案中被捕人包括法律界從業者,律師會不會評論個別事件,如有任何專業失當情况,將按既定程序調查及處理。律師會已向會員發出執業指引及通告,詳述識別客戶身分、查核和盡職調查,以及文件認證的正確程序,建議會員如遇相關情况,應聯絡入境處查核相關香港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