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8
明報
【明報專訊】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維持在近年高位的5.8年,但收緊近4年的富戶政策,收回公屋單位情况卻未如理想。房委會最新數字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向約1000個違反富戶政策的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僅330個住戶交還單位,效率較舊政策低。有關注公屋團體認為,數字反映政策成效不大,促當局以「誘因」加快公屋流轉。
經修訂的富戶政策自2017年10月實施,公屋住戶入息或資產若超出入息限額5倍或100倍,或在港擁有住宅物業,便需遷離單位。但若住戶有困難不能如期遷出,可申請暫時居住,房委會將視乎實際需要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有效期最長12個月。
向千戶發遷出書 逾半在港擁物業 2/3未搬
房委會最新資料顯示,自實施經修訂的富戶政策以來,截至2021年3月底發出約1000份遷出通知書,並收回約330個公屋單位,佔整體約33%;1000戶收到通知書住戶中,約520戶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約190戶總資產超公屋入息限額100倍、約40戶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5倍;另有230戶選擇不申報。
舊政策年均收回280伙
不過,翻查運房局資料,房委會於修訂富戶政策前後,即2014至2018年的5年內,房委會因公屋住戶入息或資產淨值超出相關規定而收回公屋單位平均每年約280個,有關數字明顯比富戶政策修訂後的多。
早料新策低效 招國偉倡增誘因
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最新數字反映富戶政策成效不大,相信是和政策生效前公屋住戶刪除家庭成員戶籍的個案急增有關,顯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很多住戶藉此避免遷出。他稱當年房委會審議富戶政策時,已預示透過收緊政策而收回更多公屋單位的目標不會成功,現時政策推行近4年,情况一如當時所料。
招國偉認為,現時房屋政策令公屋戶不會放棄單位,如重售租置貨尾單位及推售綠置居等,令他們更想用盡方法保留單位。他建議房委會透過鼓勵措施,如將住戶所交額外租金撥作「儲蓄」,只能用以購買資助出售房屋,藉以鼓勵富戶家庭向上流動,以加快公屋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