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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16, 2025 星期二 天色大致良好 20° 69%

建築上蓋面積審批簡化 加快房屋供應

屋宇署等三大部門發出聯合作業備考,簡化上蓋面積(Site coverage)審批,將由屋宇署負責計算,新批地契不會再加入有關限制。有業界指出,經過幾輪簡化審批,整個批則程序或加快6至18個月。 發展局於2018年成立「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嘗試統一及理順現時分別由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各自審批的審批標準,力求精簡審批流程,過去幾年已經就建築物高度限制、綠化上蓋面積要求、園境要求、樓宇間距和樓宇後移、地契內「設計及佈局條款」的應用,以及非建築用地的限制發出簡化指引。 最新一輪進行的簡化指引,由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3大部門發出聯合作業備考,涉及建築物上蓋面積(Site coverage),將於今個月23日正式生效。 過去3大部門就同一地盤或有不同的上蓋面積規定,當中屋宇署根據《建築物(規劃)條例》,而規劃署則根據法定分區規劃大綱,而地政總署則根據地契要求,造成同一幅土地或有3個不同的指引,再加上3個部門就如何計算上蓋面積的標準都略有不同,造成業界入則時候遇到阻礙。 根據最新聯合作業備考,日後將會由屋宇署作為單一代理負責計算地盤的上蓋面積,亦即是當規劃署、地政總署需要審批上蓋面積的時候,將會採用屋宇署的計算結果。 新批地契 不設上蓋面積條款 同時,日後地政總署新批出的地契,或者修訂地契的時候,亦不會再加入上蓋面積的條款,面對舊有地契如果涉及計算上蓋面積條款,將根據屋宇署計算結果為準,業主亦可申請修訂地契刪除有關條款,但須補交補地價;而規劃署可根據個別地盤在法定大綱圖加入上蓋面積限制。 另外,上蓋面積亦會採用屋宇署的標準,地底設施盡量不受制於上蓋面積的限制,為業界提供更大設計彈性。 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何鉅業指出,在3個部門上蓋面積規定之中,以屋宇署屬於相對寬鬆,再加上現時落實統一以屋宇署的計算結果為準,相信將減少將來各部門各自為政,重複審批的情況。 對於現時政府已就8個範疇完成統一標準,何鉅業稱,餘下還有總樓面面積限制,跟是否需要補地價兩個範疇要討論,相信在完成各項簡化審批之後,審批時間可縮短約6個月至18個月。 作者: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