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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2, 2024 星期日 短暫陽光 27° 89%

前社員「樓換樓」 最多可購兩單位

合作社樓宇政策的原意,由港英政府批地予公務員,以合作社形式建屋,地契訂明合作社社員只准居住,但不擁有單位法定業權。於是市建局推出5項新措施,盼推動盛德街項目重建,包括鎖定補地價呎價為2,661元,前社員更可考慮購入最多2個「樓換樓」或安置屋邨單位。 合作社計劃早於1952年推出,當時是公務員房屋福利,由政府以優惠地價批出土地,並提供貸款,協助公務員成立合作社。這類樓宇只准公務員居住,嚴禁社員轉售。可是若市建局要推動項目重建,就要先讓社員申請取回合作社樓宇業權,包括解散合作社、向政府補地價等程序。 劃一補地價2661元呎 為推動重建,市建局開創5項新措施,盼照顧社員需要(見表)。包括提供免費法律支援協助「散社」;也引入「劃一補地價呎價」每平方呎2,661元,餘下差額由市建局「包底」。 另外,局方更引入彈性重置方案,容許前社員購買最多2個啟德「煥然壹居」或房協安置屋邨等單位,供日後搬遷。 昨日「煥然壹居」更新價單,部分單位售價微升1%,也有單位減價達5%。如前社員擁有1,600呎大單位,可獲補償高達3,175萬元,扣除補地價425.7萬元後,還剩約2,750萬,足以於「煥然壹居」購入兩伙H1座19樓分別667呎及657呎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