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6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地監局於上月進行紀律研訊,並公布紀律研訊結果,共涉約10宗,其中,1名黃姓代理,因違反《操守守則》第3.2.1段,提供或提出提供貸款予一手住宅物業的準買家,即代客墊支,目前遭譴責、罰款2萬、在牌照上附加條件,以及停牌1個月。另外,一名劉姓代理,同樣因代客墊支,亦遭停牌1個月,以及罰款2萬。
至於大型代理行中原及香港置業,亦因違規遭罰款,中原因違反《操守守則》第3.7.2段,在行人道上放置或安排放置廣告牌,目前遭罰款9000元。
香港置業因違反《常規規例》第9(2)條,在未取得新盤發展商的書面同意前,為該樓盤發出廣告。同時沒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2.1段,沒有就樓盤發出的廣告中,清楚及可閱地述明有關的物業編號,以及廣告發出或更新的日期;此外,該行亦沒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7.2段,在行人道上放置或安排放置廣告牌,目前除遭譴責,並合共罰款2.95萬。
此外,金誠物業代理,因違反《常規規例》第9(2)條,在未取得一手住宅樓盤的賣方的書面同意前,為該樓盤發出廣告,目前遭譴責及罰款,並涉及9個新盤,包括中環My Central、北角君譽峰、香港仔南津.迎岸、鰂角涌君豪峰、西半山巴丙頓山、啟德1號(II)、荃灣柏傲灣2期、西營盤藝里坊.1號,以及西營盤瑧璈,共遭罰款5.1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