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2
東方日報
牌照 租約 年期不同 業界無所適從
港府今年4月推出「過渡性房屋賓館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NGO)租用酒店及賓館作過渡性房屋,出租予有需要市民入住。然而,有賓館業界和社福機構均反映參與計劃後才發現困難重重,包括先導計劃要求兩年租約與賓館新牌照僅為一年的安排有矛盾。有社福機構原定推出80戶賓館單位作過渡性房屋,惟至今僅一半成功配對,批評政府部門不協調,阻礙計劃。有賓館業主透露本周五(6日)約見運輸及房屋局和民政事務局,要求拆牆鬆綁。
港府今年4月實施過渡酒店及賓館先導計劃並接受申請,資助非政府機構租用約800間酒店和賓館房間來營運過渡性房屋,但目前獲批的賓館及酒店僅得241個房間,當中161個房間來自九龍樂善堂收購土瓜灣郵輪酒店B Hotel而改建的「樂屋」過渡性房屋項目,另外80個房間涉及賓館,為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的過渡性房屋賓館計劃。
欲供應80伙 僅39戶成功配對
不過,參與計劃的社協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透露,原先有40多間賓館與社協接觸,有意參與計劃,目標推出80戶,惟計劃的推展受到不同阻礙,最終僅6間賓館成功配對,並於7月底前入住39戶,剩餘的40多戶仍在商討階段,盼未來兩至3個月內落實。
吳直指,最大阻礙是牌照問題,根據先導計劃,運房局要求NGO與賓館簽定兩年租約,但民政事務局為打擊無牌賓館,去年12月起實行《2020年旅館業(修訂)條例》,續牌期限僅不多於一年。雖然運房局副局長蘇偉文曾解畫,稱沒有硬性規定兩年租約,並會為少於兩年到期的酒店賓館提供協助,但因每年租金浮動,NGO均希望與賓館簽訂至少兩年合作期。加上不少賓館持牌人及業主不同,要賓館符合資格難上加難,批評政府部門各自為政,窒礙計劃。
旅遊業賓館聯會主席劉功成斥政府「自打嘴巴」,推行過渡性房屋又對賓館諸多限制,因不能明火煮食,不受家庭客歡迎,加上酒店一同納入計劃,令賓館備受「冷落」。亦有賓館業主曾遞交申請,卻一直未有回音,無從得知是否被選中,恐一直無了期地等到執笠。他慨嘆,寧願政府改以經濟資助,直接協助業界渡過難關。
民政署:牌照期無硬性規定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沒有就牌照有效期作硬性規定,先導計劃已批出的獲資助項目,亦沒有要求有關酒店或賓館的牌照有效期須不短於先導計劃要求的租約期。若有關處所有需要在參與先導計劃期間就其酒店或賓館牌照申請續牌,牌照處會一如處理其他牌照申請,提供一切可行的便利和協助。
運房局回覆,專責小組會因應不同項目的實際情況從務實的角度考慮,並沒有就牌照的有效期作硬性規定,至今未有資助申請因牌照的有效期問題而不獲批核,並會按實施情況作出檢討及調整。記者陳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