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市區重建項目往往需要十年或以上時間進行,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昨日發表網誌指,今年內將有八個重建項目完成清場並相繼招標,其中市建局在近日招標的大角嘴橡樹街/埃華街發展項目,首次採用「預先招標」措施,有望將項目提早九個月至一年完成。據局方初步觀察,發展商的出價考慮,並沒有受招標模式轉變影響。
市建局早前以六億多港元提出大角嘴橡樹街/埃華街發展項目予達創,項目重建後可提供大約一百一十五個住宅單位,相信租客和業主自用商鋪於明年第一季前可全部遷出。
韋志成昨日發表網誌表示,項目規模較細,因此首次採用「預先招標」,即在項目清場的工作進入最後階段時,便籌備展開招標程序,初步顯示發展商的出價考慮,沒有受招標模式轉變影響,將全面和深入分析執行細節,作為日後優化招標程序的參考。
他指出,一般與發展商合作發展的重建項目,要完成整個規劃、收購、建築、落成的周期,需要超過十年的時間,為能縮短整個重建周期的時間,所以將於橡樹街項目首次採用「預先招標」的措施,以提前引入發展商進場。
他又示,「預先招標」模式對市建局和入標的發展商來說,是一個「雙贏」的安排。在市建局方面,此舉可以提早從中標發展商收取前期款項,讓資金提前「回籠」,推展其他重建項目。其次,項目能提早交予發展商籌備建築工程,使項目提前落成。再者,可讓市建局因應市場環境、重建項目進度、該年度可推出招標的單位數量等因素,更靈活地選取清場進度較理想的項目進行招標,以達致善用和盡用市建局的財政資源,加快市區更新步伐。
他又指,對發展商來說,能夠提早接手項目,以開展項目的詳細設計工作,擬備相關圖則,及提交予政府部門審批,使相關工作可以提早九個月至一年完成。其次,發展商在項目清場後接手地盤,可以按預早批核的圖則立即施工,減少地盤因應圖則待批而閒置的時間,提升效率。更重要的是,若項目的圖則提早獲批,發展商就可加快向政府申請預售單位的工作,以便盡早發售單位,滿足市民置業的需要。而接着的建築工程、單位落成時間,也能產生連鎖反應,縮短其項目的整個發展周期。
至於土瓜灣庇利街/榮光街發展項目,上周五發出合作發展意向書的邀請,為土瓜灣小區發展的首個項目。韋志成指,由於項目規模大,加上地契條款較複雜,較適合採用傳統的招標模式,在完成清場後才進行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