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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需時 梁宅揭僭建至填封耗1年

2014-01-24    明報
【明報專訊】屋宇署處理高官名人個案予外界遲緩觀感,如當時為候任特首的梁振英,2012年6月21日被本報揭發山頂貝璐道大宅僭建玻璃棚,及後再檢出多項僭建,直至去年6月才正式完成填封地庫,需時接近1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蘇錦樑在2011年7月同樣被本報揭發大宅有僭建,亦需約1年4個月才完成復原工程。 另外,屋宇署在2011年2月向立法會前議員、東亞主席李國寶的白加道大宅發出清拆令,要求清拆天台僭建屋,李國寶輾轉至2012年10月才完成清拆,歷時1年8個月。 梁智鴻拆僭建兩年未「解釘」 而行會前成員梁智鴻的大宅僭建玻璃屋,該僭建物在2011年5月被揭發,梁在同年11月底已完成清拆,花約6個月,但大宅至今仍未被解決「釘契」,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清拆令未被解除。獲梁智鴻授權處理清拆工程的認可人士向本報指出,由於有不少申報手續要處理,故解除令程序未完成。 屋署﹕已落實改善措施 屋宇署昨表示,已落實重整工作優次及減省工序等改善措施,提高處理僭建個案效率,並會接納公署建議,盡快擬備處理特別程序的內部指引供員工參考,以及將於今年下半年度調配資源,加大力度處理至今積壓下來、未獲遵從的法定命令。 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表示,從宏觀角度而言,署方人手不足是引致出現上述情况原因之一,認同應為這類「特別程序」訂定指引,令署方前線職員執法更清晰。 謝偉銓又認為,從測量師角度考慮,處理這類名人僭建個案其實有不少困難,一方面法例賦予署方測量師權力有限,其次業主亦有相關專家顧問提供意見,尤其商討解決僭建問題的方案,過程需時,從而影響屋宇署執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