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4
經濟日報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昨日於立法會會議中,就議員提出的意見回應。黃偉綸表示,政府認為寮屋是「暫准存在」,並強調當局只會在特定情況下,如因發展計劃收地、需採取環境改善工程或嚴重違規等情況下,才會決定清拆寮屋。他表示,每年被清拆的寮屋約有1,000間,佔全港寮屋約38萬間的份額不高。
另外,他又表示,當局計劃於下月推出兩項有關寮屋修葺或重建,及改善寮屋物料的安排。屆時寮屋佔用人只需填妥通知書,不需要經審批就可以展開修葺及重建工程,並可靈活改用建築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