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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天頌苑管理費 房會被令28日內計好金額

2014-08-29    明報
【明報專訊】天水圍居屋天頌苑K座及L座因短樁問題,一度空置逾10年,天頌苑業主代表莫炎熙早前向土地審裁處興訟,要求房委會繳交在該10年期間的大廈管理費,上月獲判勝訴;但房委會以莫炎熙一個業主不能代表整個屋苑為由,至今未評估要繳付的管理費金額。土地審裁處昨限令房委會要於28日內計算好要繳付的金額。案件排期至11月7日過堂,11月18及19日再審訊。 土審處:訴訟毋須所有業主同意 房委會發言人說將研究及跟進土審處就計算管理費金額程序作出的指示,但因土審處仍需開庭審理,現階段不宜評論詳情。 土審處原定昨裁定房委會需要繳付的管理費金額,但房委會早前提出質疑,指莫炎熙是以個人名義入稟,並無代表全體業主,其他業主要追討管理費需重新提出訴訟。土審處庭上指出,莫無任何義務要徵求所有業主同意才能興訟,要求房委會要於28日內計算好一個全部業主同意的管理費金額。 莫炎熙稱,兩座大廈在該10年期間管理費已達4500萬元,按大廈公契及同類案例,連同計算利息,估計房委會涉及要賠償的管理費約7100萬元。他批評房委會拖延賠償管理費的做法「無賴」,「房委會沒有就上月裁決提出上訴,但又不計算管理費金額,每拖延一個月都要繳交利息,完全是浪費公帑」。他要求房委會盡快計算金額,避免再拖延。元朗區議員黃卓健指事件已困擾業主一段長時間,認為房委會應盡快解決事件,作出合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