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7
經濟日報
本港疫情出現變種病毒,多名外傭染出變種病毒株,暫時至少有4個屋苑,包括東涌映灣園11座、荃灣荃威花園R座、鰂魚涌康怡花園N2座和薄扶林道豪峰4幢大廈所有住戶需送往檢疫中心接受21天強制檢疫。
附帶條款保障雙方
突如其來的21天強制檢疫,委實令受影響住戶措手不及,打亂市民陣腳,打亂市民的日常生活及安排。早於去年,因應困擾疫情所出現的突發事件,為免影響物業交易,物業買賣在簽署合約時已寫明附帶條款,確保中途有枝節,以保障買方或賣方利益。
所指的附帶條款,在簽臨時買賣合約和正式買賣合約上需要寫明,可列明如果不幸成交期內,買方或賣方任何一方需要檢疫或進行隔離,因而未能完成買賣手續,包括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簽署轉讓契、完成按揭申請手續等,成交期便需要自動延長,直至隔離完畢後可以完成相關法律文件為止。
白白破財或打官司
如果沒有寫入這些條款,無論是買方或賣方未能履行合約,就要賠訂予對方,假設樓價800萬元,5%臨時訂金約40萬元,1成大訂約80萬元,作為普羅大眾實屬一筆不少金額,白白蒙受不必要損失,甚至出現打官司情況,買樓由開心事變成不愉快事件,甚為不值。這些難以預計的不幸事件,在盡可能範圍減低影響性和殺傷力,所以疫情下買賣樓簽約時宜心思熟慮。
撰文 : 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