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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睇好後市 寧賠訂不賣

2021-04-30    經濟日報
市場持續暢旺,各區續現高價,破頂成交,有業主高價賣出單位後,突然縮沙不賣,寧賠訂予買方,可見該業主對後市極為睇好。 業主心紅 叫價進取 連月來市場高價成交一浪接一浪,屯門指標屋苑瓏門2房和1房單位先後創新高價,2房造價高見900萬元,創同類新高,進一步促使業主心紅,叫價進取,以免平賣單位。目前瓏門2房低於900萬元為一個住宅第一層單位,其他2房叫價逾900萬元。 至於,上述賠訂不賣單位為馬鞍山新港城一個2房高層戶。據悉,單位本以698萬元沽出,創同類新高價,較2房歷史高位680萬元高出2.6%,然而賣方突然臨時改變主意,賠訂不賣。 賠訂要付出代價 事實上,這種賠訂情況,通常出現市旺時,賣方看好後市,覺得樓價尚有一定升幅空間,就有可能寧願賠訂然後再出售,務求獲得更高售價。然而賣方賠訂是要付出代價。 由於臨時買賣合約具備法律效力,如果業主簽臨時合約後想取消交易,便需要有以下4點賠償。第一點:退回買家所付的訂金;第二點:訂金同等數目的賠償金;第三點:買賣雙方的地產代理佣金(一般買賣方各付樓價1%作佣金,而賠訂的賣方就要代買方繳付,即合共樓價2%);第四點:交易過程中所涉及的其他費用(例如律師費、釐印費等)。以樓價698萬元計算,單是臨訂(約21萬元)和佣金(約14萬元),賣方白白損失至少35萬元。最大得益者,就是獲賠訂的買方。 撰文 : 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