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0
經濟日報
早年於英國結婚、曾多次就同志權益提出司法覆核的一對男同志吳翰林及李亦豪,早前就房委會拒承認兩人配偶關係而不獲准同居一事,再次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開審。
申請人一方指《基本法》37條亦保障香港居民有婚姻自由,且沒有明文禁止同性婚姻,而房委會亦未能提出證據指對同志的差別待遇如何影響居屋供應。
房委會一方回應指,社福分配應交由政府從宏觀角度自行決定。且有關政策是為了鼓勵生育,惟同志生理上就無法生育,故不能與異性夫婦類比。案件編號:HCAL28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