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0
經濟日報
近年有不少透過轉讓公司股份「賣殼」的物業買賣,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查詢時指出,2020/21年度稅務局跟進轉讓物業公司的懷疑炒賣個案達643宗,惟並無一宗證實須課利得稅。
據當局數據指出,2020/21年度截至今年2月28日,稅務局合共跟進了643宗個案,以及完成了239宗個案的覆核,當中無一宗個案證實須課利得稅,相比對上兩個年度則分別有7宗及35宗須課利得稅。
當局指,要視乎持有公司股份時間的長短、購入公司股份的動機及財務安排等,以判斷該股份轉讓是否屬經營性質的活動而須繳付利得稅。
責任編輯:楊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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