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住宅辣稅下,近年不少名人相繼「甩名」。土地註冊處顯示,原由歌星楊千嬅及其丈夫、原名丁浩霖的丁子高,於2015年以1882萬元聯名購入的鴨脷洲南灣8座低層A室,實用1056方呎、1房1套間隔,上月底以1800萬元內部轉讓,現由丁子高一人持有,而楊千嬅及丁子高2015年購入時僅支付樓價3.75%印花稅、即以首置名義入市;換言之,上述南灣單位「甩名」後,楊千嬅很大機會已回復「首置」身分。
二人6年前1882萬購入
據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楊千嬅及丁子高報住的大潭陽明山莊單位,為丁子高名下公司於2010年以4350萬元購入,而楊千嬅則曾於2003年透過公司名義以3180萬元購入赤柱富豪海灣C段雙號屋,並於2009年以6800萬元售出,帳面勁賺3620萬元或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