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市場再錄名人買賣個案,原由歌手楊千嬅(見圖)及其丈夫丁子高聯名持有鴨脷洲南灣低層戶,於上月底突以1800萬內部轉讓予丁氏,而千嬅成功「甩名」後,預期很大機會已回復首置客身分,往後再以個人名義購入住宅,則毋須繳付辣稅。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南灣8座低層A室,原先由楊千嬅、以及其丈夫丁浩霖(即丁子高的原名)聯名持有,並於15年6月以1882萬購入,但於上月底突然作內部轉讓,作價1800萬,較當年的買入價低出82萬,而單位現由丁子高一人持有。
此外,楊千嬅是次成功「甩名」後,相信已回復首置客身分,往後若以個人名義再購入單位,只需繳付一般印花稅,但是次「甩名」亦須繳付印花稅,由於單位原由丁氏夫婦二人聯名持有,是次只需繳付一半的印花稅,即樓價2.125%,涉及稅項約38.2萬。
據區內代理指,上述單位1054方呎,以最新成交價計算,呎價17078元,較市價低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