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5
經濟日報
地政總署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落實在元朗錦田南第1、4a號用地(部分)(又稱第4a-1號用地)及6號用地的公營房屋發展計劃。
政府將收回108幅私人土地,涉及約12.3公頃,而上述用地全面落成後,料合共提供約8,100個房屋單位,預計首批公營房屋住戶可於2026年至2027年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