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1
經濟日報
預算案提出改革差餉制度,改以累進稅率。港大經管學院經濟學副教授程騰歡認為,調高差餉至15%取代「辣招」印花稅,認為更有效調控需求,並可擴寬稅基,令政府可擺脫依靠賣地收入的局面。
香港差餉制度實施逾百年,以單位應課差餉租值每年徵收某百分比作稅項,支持政府財政以提供公共服務,目前稅率為5%,對上一次改革已經是1995年,今次預算案則提出研究實施累進稅率。
其實早在預算案公布前,港大學者程騰歡已經在港大經管學院的《香港經濟政策綠皮書2021》提倡以提高差餉稅率至15%,取代現行各種「辣招」住宅印花稅等。
稅率升至15% 自住可豁免
程騰歡提出,將住宅物業的差餉稅率調升至15%,並豁免自住業主沿用舊有稅率,變成一種兩級稅率。他指出,「(投資者)若果一直持有單位非自住,便要一直支付這筆額外差餉,就會減低持貨意慾,變相影響二手樓的供應,而非物業投資者知道要付出額外差餉,亦會降低其購買物業投資的需求,同時達到增加供應、降低需求的效果。」
事實上,現時香港徵收的恒常物業稅稅率相較其他國家屬於偏低水平,現時差餉稅率為5%,大約相當於物業樓價的0.125%,相較之下,英國每年徵收的個人物業稅最高達樓價2.76%,而美國及加拿大平均亦達1.24%及0.89%。即使差餉稅率上調至15%,亦只是相當於樓價0.375%,仍然遠低於其他地區。
同時,程騰歡認為,過往香港在80年代的差餉稅率亦達雙位數,最高峰的時候更達18%,現時即使恢復至15%,相信亦不算是太高水平,「可以視乎出招之後的反應決定是需要加或減」。
增加差餉既是房屋政策管理需求,亦發揮擴寬稅基作用。程騰歡指出,假設由97年起,政府便採用他建議將住宅差餉上調至15%,並豁免自用單位,由97年至今計算政府增加的差餉收入總額,差不多相當於由97年至今的賣地收入金額。
「既然筆錢(收入)更多,政府可否不依靠賣地收入,將地價降低而不影響公共財政穩健,對樓市將會更加有利。」程騰歡稱,相對於透過寬免差餉分享庫房盈餘,可能「派錢」的覆蓋面將會更加廣泛。
倘採累進制 中小樓價料升
對於現時政府構思改革差餉制度,程騰歡認為做法可以理解,因為香港稅制一向稅基較狹窄,但差餉稅基相當寬闊,用作為增加公共財政的效用明顯,但又指出政府只是從公共財政角度出發,無考慮差餉屬於物業稅項,亦可發揮幫助政府管理需求的作用,當局應同時考慮以差餉作為調控樓市手段。
不過對於當局有意按物業價值徵收累進制度,程騰歡擔心中上價單位的稅率,較中低價單位的稅率為高,會導致投資者傾向中低價單位,結果帶動細價樓樓價上升,反而不利於上車買家。
作者: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