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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貴重豪宅買家傾向「清水樓」

2020-11-28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遭前女友于文鳳入稟追討逾七千萬投資佣金的周星馳,昨最後一天在高等法院作供重申,一成的利潤分成「唔係應承」,而是作為「獎勵女朋友」。周星馳亦分享了個人的投資房地產心得指,豪宅買家傾向喜歡「清水樓」,因為:「愈貴重的豪宅,啲客愈希望按自己意願裝修。」   根據原告說法,于文鳳曾按周星馳指示向滙豐申請借貸,並指他曾打算以月租五十五萬出租「天比高」十二號豪宅作為申請的後備方案,她又指如果周星馳不打算出租物業,她不會有此申請。周星馳一概否認,期後袁國強資深大律師提出,二○一一年曾抵押其中一間私人公司,惟周星馳稱忘記了有關文件。   至於周星馳裝修粉飾「天比高」十二號豪宅,是作自用抑或是作提升投資價值。周星馳分享他的投資房地產心得,指豪宅買家傾向喜歡「清水樓」,因為:「愈貴重的豪宅,啲客愈希望按自己意願裝修。」袁大狀質疑,周星馳以名人身分,由自己設計裝修單位可作賣點,周星馳否認:「我唔認同。」袁大狀質疑,周星馳○九年已陸續用十二號屋招呼朋友,故○九年十二號屋已裝修好,並非一一年初才完成裝潢。周星馳回應:「間屋咁多地方,所以唔一定裝好晒。」袁續問:「其實你一○年已搬入去住?」周星馳稱自己不能「百分之百肯定」。他又透露現時家人並非住在十二號屋,因為最近又裝修。   其後周星馳接受代表自己的文本立大律師覆問,文大狀指出有關對于文鳳的承諾,是否只局限於對方「有份幫手」的項目,周星馳坦言:「既然是作為獎勵女朋友,就唔會講幫唔幫到, 我唔記得有無講過。」至於範圍是否只包括物業分成,周星馳稱:「我?理解係所有賺到錢?一成。」   周星馳完成作供後,他隨律師團隊進入法庭的律師專用飯堂用膳,然後避過大部分的傳媒視線,從法院低層地下四樓離開法院,令大批在正門守候的傳媒撲空。周星馳的胞姊周文姬及公司另一職員Brenda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高院 民事訴訟 一五八四 二○一二 一二四三 二○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