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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研增建社福設施 羅致光:長遠解決不足

2020-11-28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政府研究在公營房屋項目增加地積比率,供應約百分之五總樓面面積作社福設施用途。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強調,計畫前提為不能影響公營房屋興建,而做法為長遠解決社福設施的不足。他解釋,由於未來五年公營房屋規劃已到成熟階段,故未能應用增加約百分之五總樓面面積的做法。他亦補充,過往公營房屋項目平均使用百分之二的面積興建社福設施,並不是無社福設施,不過不太夠,希望長遠足夠。   去年的預算案提出以二百億,在十八區購置私人物業發展成社福設施,羅指相關做法為短期措施,若能長期解決社福設施不足的問題,未必需再用購置私人物業的措施。   政府原定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取消強積金對沖的修訂法例,擬於二四年實施,但政府因立法涉複雜事宜,改於下屆立法會才提交方案。羅致光昨日表示,正草擬法例,然而範圍闊、廣和深,草擬未完成,「睇不到有機會在今屆立法會完成,目前未有足夠信心明年初可完成法例草擬」。另外,他形容因一八年提出的取消對沖方案「相當複雜」,並非很多人明白當年的方案,政府會提出簡化方案,令方案更加容易被公眾理解,提交立法會時,也有更大機會可在今屆政府任期完結前完成,即二二年年中前立法。他指目前政府正做分析,未能透露簡化細節。   另外,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於經濟環境較差時推行垃圾徵費,反而有助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局方會繼續了解不同政黨對條例草案的意見。他表示,局方雖有推出中央廢膠回收及其他回收配套,但成效不能與垃圾徵費相提並論,又指垃圾徵費是專款專用,在收費前便會締造綠色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