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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助周投得天比高 于文鳳:非要求送現金

2020-11-21    經濟日報
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分紅案續審,于指周於其協助下投得天比高項目,若沒有她,周便不能獲得該項目。于又否認獲周送贈現金,自言非要求現金的女友。 原告于文鳳;答辯人周星馳。于供稱周對普樂道10號(天比高項目)地皮最初不感興趣,但于指周常改變主意,故一直從後協助。 周的代表律師則指,周得知擁有地皮的東方明珠石油前主席黃坤陷入財困,並一直留意天比高。約於2003至2004年,周從友人得知花旗銀行擬出售該地皮。于指是向她及周提及,而當時報章亦有報道,是眾所周知的事。 于指當時向周提議出價最高3.2億,並可協助周籌組資金。代表律師則指,周最終投得地皮,其中向銀行借貸2.24億,1.1億元則來自公司。于則指透過友人引入菱電參與項目,各付一半款項,于同意對周而言並不困難。 于日前供稱周於2002年聖誕節提及送單車作禮物,于則拒絕及提出投資分紅10%。代表律師則指,于於入稟狀及其他訟訴文件中沒有提及。于承認是看漏眼,她指已向律師提及聖誕節事宜,並稱只可怪自己。 倘要送現金 會「加多兩個零」 代表律師則指,有關聖誕節對話從沒有發生,事實上是周於山頂住所露台表示會將物業投資賺得的10%給她,當時兩人於露台正欣賞維港夜景。于不同意,並指:「是另一個女子,不是我。」 于又不同意所獲支付款項屬餽贈,並強調自己不是要求現金的女友,若要求送現金便會「加多兩個零」,或應要求送鑽石。 法官:高浩文:案件編號:HCA 1584/12、HCA 1243/17;下周一續審。 責任編輯: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