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3
經濟日報
【本報訊】早前政府及銀行因應疫情,容許未補價資助房屋可以「還息不還本」最多12個月;當局昨日公布,償還本金期可最遲延至2021年6月30日開始。
據房委會於今年4月向參與財務機構發出信件,同意有關機構可以向資助出售單位的按揭人提供「還息不還本」安排,延期償還本金最多12個月,而按揭貸款的還款期亦可同步獲得延長最多12個月。延期償還本金期可最遲於2020年12月31日開始。房委會昨日向參與財務機構發出信件,確認並同意現有的限時安排可延長6個月。
房委會發言人說,若干參與財務機構早前透過香港銀行公會,要求房委會延長限期,房委會昨日確認及同意安排。
今次「還息不還本」安排適用於居屋、私人參建居屋、可租可買計劃、租置計劃或綠置居的一手市場及第二市場計劃。
責任編輯:楊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