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5
經濟日報
政府指一手餘貨數量急增,為鼓勵發展商加快推售餘貨,以增加供應,部署加徵一手空置稅。惟每次政府對樓市加辣,市場均很快適應,繼而見招拆招。
以2012年政府推出買家印花稅遏抑內地資金為例,即時有數個發展商以內部轉讓形式把旗下豪宅項目改以不同公司名義持貨,完成內部轉讓後,改以公司股權轉讓形式出售單位,避開高達樓價15%買家印花稅。如大埔雍雅山於2013年將全數21幢洋房進行內部轉讓,轉讓予21家不同公司,涉及逾19億元,及後用作收租,不久又出售個別洋房。
內部轉讓延申入伙紙避稅
這種避稅方式某程度也可運用在空置稅上,因項目轉讓後被列作二手單位,有機會獲豁免交空置稅。據悉,開立空殼公司成本約1萬元,內部轉讓又寬免釐印費,相對豪宅差餉費用可算是「有數得計」。以月租5萬元豪宅單位計,應課差餉約3萬元,即使政府加徵1倍空置稅,內部轉讓所涉及成本仍比空置稅划算。
發展商又可稍拖延申請入伙紙時間,爭取較多時間出售單位。此舉對發展商不利之處是現金回籠較慢,但近年借貸利息低,發展商成本壓力不重,反而樓價每月均攀升,政府統計4月樓價按月升1.84%,樓價升幅肯定可抵銷利息支出。
撰文 : 黎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