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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25, 2024 星期一 短暫陽光 有驟雨 22° 74%

早年淋鏹殺前妻放監 67歲夫重蹈覆轍

沙田隆亨邨一對年齡相差廿七載的老夫少妻,前晚疑因婚變爭執,有人取來通渠水「兜頭」淋向妻子,少妻頭臉灼傷恐毀容,六旬丈夫跳樓身亡。據悉,死者早年經歷兩段失敗婚姻,自爆八年前因簽下奴隸條約成「老婆奴」,不甘受第二任妻子欺凌而用通渠水淋妻,他與九歲女兒亦被濺中受傷,翌年誤殺罪成被判囚,三年前出獄。詎料「宿命」難違,他與現任妻子婚後不足一年,疑不堪再受婚變打擊,再重蹈覆轍鑄成大錯。 婦傷口劇痛暫難答警查問 慘遭淋潑通渠水、致臉部及頭部灼傷的婦人姓林(四十歲),送院搶救後情況嚴重,昨晨九時許,再由醫護人員推入手術室作進一步治理,仍需在深切治療部留醫,她整塊臉敷上面膜及紗布,恐有毀容之虞。她更因臉部傷口劇痛,「有口難言」,暫難回答警員查問。案發單位昨仍重門深鎖,警方將案列作「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有人從高處墮下」,重案組探員在前晚經通宵搜證後,昨暫未再返回調查。 去年始認識 同年共諧連理 消息指出,男死者黃志誠(六十七歲),前晚案發時,當林婦掩面奪門走出單位,在走廊沖水及向街坊求救之際,黃衝上大廈十二樓,隨即跨過圍欄一躍而下,重傷倒臥平台,送院後死亡。任職冷氣技工的黃,無精神病紀錄,惟一生經歷三段婚姻,惜每段婚姻均失敗收場。消息指,黃的第三段婚姻始於去年,他結識了來自廣東、持雙程證來港的林,同年十月共諧連理,婚後同住案發的隆亨邨學心樓單位,惟婚後八個月已感情生變,前晚當林提出欲遷離上址時,有人疑不滿遭妻子背叛,衝入廚房取來通渠水向妻子淋潑。 據了解,黃在九十年代於中華巴士公司任倉務經理,月入三萬元,他當時的首任妻子,在九四年移民加拿大,他因感到寂寞,經常到深圳玩樂,翌年在卡拉OK內認識年輕廿年、已有一名兒子的失婚婦人宋子琴(四十歲),在千禧年與首任妻子離婚後,同年宋為黃誕下一女,兩人在○三年成婚,宋隨後帶同子女來港與夫一家團聚,四口子居於沙田排頭村。 當年犯案稱難抵前妻凌辱 至二○一○年六月,在尖沙咀會所任職保安的黃,自稱因被宋揭破他以手機短訊寫詩「溝女」,為求妻子原諒,不惜簽下一份「奴隸書」,往後不斷被凌辱傷害,包括遭剪刀刺臉、露宿街頭,甚至被迫飲尿,且用口清潔對方私處。黃聲稱因受妻子多番言語挑釁,在一次爭執期間,他取出兩大支通渠水向她淋潑,令其逾三成皮膚深層灼傷,九歲女兒上前阻止時,頭、手及腳亦被波及受傷,宋留院一個月後不治,翌年黃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入獄八年,至二○一五年出獄,期間一對子女需入住兒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