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4
經濟日報
【本報訊】土地「大辯論」如火如荼,新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提出,官鄉合作發展在村界以外的鄉村式發展土地,興建多層大廈作公屋及丁屋,例如上水天平山村一幅地皮,擬諮詢期內提供詳細建議予政府。
新界鄉議局日前舉行「安居立業,活用新界土地」研討會,邀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以及近百名市民及村代表出席,會上劉業強稱,非村界內的鄉村式發展土地不能申建丁屋,當局可考慮釋放該些土地,用作公私營合作發展,並向高空發展,興建丁屋及公屋,並且舉例指,上水天平山村鄰近有一幅3至4公頃用地適合作發展。
至於應撥出多少單位作丁屋等發展,劉業強稱,可再討論研究,但提及早前有鄉事派提及建屋後原居民「分三成」的說法屬於頗慷慨,屬於可以考慮,強調在不損害原居民的利益下,新界人對開發土地應持開放態度。
黃遠輝:可視概念性選項
資料顯示,天平路、翠麗花園對面的天平山村整體面積約7.7公頃,屬於「鄉村式發展」地帶,假如當中3至4公頃發展,以地積比率3.6倍作高層發展,料可興建2,000至3,000個中小型單位。
對於有關合作會否被質疑為「官鄉勾結」,劉業強稱不擔心有此質疑,因過往類似的方法亦在馬灣和愉景灣有成功例子。
不過,黃遠輝稱,雖然鄉村式發展用地約900公頃,但大部分為丁屋與丁屋之間的空位,甚至是斜坡,不能夠大規模發展公屋,認為土地潛力不大,若果作高層發展,則須進行交通、環境等多項技術因素需考慮,丁權正面臨司法覆核,只能視作概念性選項。
同日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亦舉行第3場區議工作坊,黃遠輝透露,有出席的屯門區區議員對屯門內河碼頭建屋感興趣,認為除了工業用途,亦應考慮其他具價值發展的用途,包括興建宿舍予海外科技專才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