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發展商加快向政府申請規劃新界大型項目。由新地(0016)或有關人士持有元朗長春新村丈量約份第107約多個地段等,新近就上述地段及毗連政府土地向城規會申請擬議分層樓宇、商店及服務行業、食肆、學校、公共車輛總站或車站,並略為放寬地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限制。
城規會文件顯示,連同政府土地在內,上述地段的地盤面積約168萬方呎,住宅部份擬以1.2倍地積比率作發展,涉及193.58萬方呎,而非住宅部份以0.049倍地積比發展,涉及78,577方呎,包括5.9萬呎作食肆/商店及服務行業/學校,及1.9萬方呎作車輛交匯處。
申請人擬建28幢12至18層高(連1層地庫)的住宅大廈,提供約3,891個單位,平均單位實用面積約432至1526方呎。另擬建4幢2層高(包括1層地庫)的非住宅物業,並提供668個私家車車位、260個單車車位、43個電單車車位。
申請人指,上述申請旨在淘汰地盤內的臨時露天貯物工場用途,從而加快住宅供應。
記者:甘潔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