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3
經濟日報
涉及1,000公頃的發展商農地儲備屬於另一個供應較多的短中期選項,將會透過公私營合作形式,由政府提供基建,換取發展商興建公營房屋,釋出土地潛力。
新界不少農地均由發展商收購作為土地儲備,單計4大發展商已持有近1,000公頃或1億平方呎的農地,但由於須經過改劃程序,或者基建不足、補地價等問題,轉化為住宅發展的速度很慢,近年較成功例子包括新地(00016)屯門兆康項目及西貢十四鄉項目,合共提供逾萬伙供應。
一直有意見認為可加快釋放發展商農地儲備,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提出新公私營合作模式,在該模式下由政府制定新公私營合作政策,成立一個獨立機構負責審批,而發展商將手上的農地申請參加計劃,由政府負責提供基建設施,令發展商手上的農地得以提高地積比率,興建更多單位。
提高審批透明度 釋疑慮
視乎政府在項目內投入的基建開支,發展商須承諾將撥出一部分單位興建成首置上車盤或者居屋。
這個模式好處在於可以較快釋出土地作短中期供應,據悉,政府估算扣除位於新發展區內的農地,有潛力釋出的土地供應約200至300公頃,數目亦相當可觀。
雖然這個選項預計會受不少發展商所歡迎,但由於潛在直接的利益,故此最大憂慮在於如何釋除公眾對官商勾結的觀感,最可行方法則在於提高審批過程的透明度。
其次,新公私營合作模式始終由發展商主導,成功與否視乎其參與意慾,因為有民間團體建議政府透過《收回土地條例》徵收發展商土地,惟當局認為執行上有法律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