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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造地 宜提前填海工程研究

2018-04-30    經濟日報
一般填海工程需要10年或以上時間,屬於前期研究、規劃、公眾諮詢及法定程序佔的時間已經長達7年,要加速整個造地程序,政府應提前進行研究及規劃。 根據土地供應諮詢文件指,填海造地通常需時10年或更長,包括2年半左右的技術可行性研究,兩年至3年的規劃及工程研究,包括多輪公眾諮詢等,其後更須進行環評、城規會及填海刊憲等法定程序,亦佔了1至2年時間,中間還未計及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的時間。 所有前期研究程序 長達7年 總括來說,所有前期研究、諮詢等程序涉及的時間已經長達7年或以上,佔整個填海計劃時間達7成,餘下填海工程時間只佔3至4年,即使政府要盡辦法去加快工程,但壓縮工程的空間其實仍然有限。 歸根究柢,現時填海工程舉步維艱,除了是本身填海所涉及的法定程序眾多,亦與社會保育意識有關,增加了填海工程遇到公眾反對及司法挑戰,而正在進行的土地供應「大辯論」正有助凝聚社會共識,減少遇到的民意壓力。 與此同時,政府亦應提前進行工程研究,例如規模宏大的東大嶼都會,雖然屬於2030年以後的長期供應,但亦應及早展開前期研究,因大型填海計劃亦容易受意外的環境因素影響,拖慢了工程進度。 現時政府正在規劃的「5+1」填海計劃中,馬料水、小蠔灣、欣澳、龍鼓灘均已完成前期可行性研究,只要獲得公眾支持填海造地,理應及早展開更詳細規劃及工程,以確保土地能在未來10年供應出來。 撰文 : 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