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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電購屋苑太陽能 每度電料不足2元

2018-04-14    經濟日報
為推動可再生能源,住宅或工商戶安裝太陽能板發電,將可以較高價賣給兩間電力公司。 據悉,有電力公司擬以每度電3至4元回購「民間太陽能」,較標準電價高近兩至三倍,但大型屋苑參與的回購價較低,或不足兩元。回購民間太陽能的額外成本要由其他用電戶攤分,有熟悉能源政策的環團估計,兩電即使加電費以補貼開支,加幅少於1%。 港府與中電及港燈簽訂的新一份《管制協議》分別於今年10月及明年1月起生效,為期15年,當中包括要求兩電以補貼性上網電價,向住宅或工商用戶購買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電力,再接駁至公共電網,予所有用戶使用,計劃俗稱民間太陽能。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本月23日開會討論有關安排。 港燈:冀上半年擬定細節公布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早前透露安裝太陽能板的回報期,將由以往的30年縮短至約10年。據悉,電力公司將以每度電3至4元向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戶主回購可再生能源,較現時標準電價,即中電的1.15元及港燈的1.13元,高逾兩至三倍,但之後會逐漸回落。至於大型屋苑,由於用戶眾多,回購價僅2元以下。 據了解2015年實施上網電價的澳門,當地電力公司每度電回購價4元,港府不傾向水平低於澳門。 按中策組早年委託進行的研究,倘全港31萬幢建築物,75%的天台裝設太陽能板,發電潛力最高可達本地每年耗電量一成。 港燈回覆指,仍與政府就上網電價的具體細節進行商討,期望今年上半年能擬定詳細安排並向外公布;至於中電,則在截稿前未有回覆。 港府曾指出,由於村屋已獲《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豁免,預計位於新界的4萬間村屋相信最為受惠,戶主毋須就設置天台式太陽能光伏設施尋求地政總署或屋宇署批准。 村屋裝太陽能板 10萬元用20年 本報以顧客身份致電一間提供太陽能系統安裝服務的公司。職員指如一般村屋天台劃分一半空間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可安裝至少12塊太陽能電板,年產約3,000度電,估算材料、安裝及連接電網的費用,約10.5萬元,未包搭棚及結構費用,預計可使用逾20年。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成員陳克勤說,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費連其他手續和保養成本,整體可達8萬元,一般家庭未必能負擔,故他認為若回購價僅每度電3元的吸引力不大。 他又指港府豁免新界村屋申請政府批准,質疑為何市區獨立屋不包括。他倡政府助業界進行統一採購,提高市民選用的誘因。 環保協進會總幹事兼新界鄉議局環境及衞生委員會委員邱榮光說,協進會去年12月調查,8成受訪者表示若系統回報期在6至8年內可接受,會安裝太陽能電板。他認為如果上網電價維持在大約4元,對業主而言可在8年內回本,之後亦可繼續帶來利潤,屬一個可觀的投資回報。 環保團體350香港聯絡主任古偉牧認為,除了村屋,上網電價措施另一個潛在市場為新落成樓宇。 撰文 : 陳曉筠 版名 : 港聞